14年前曾经出现同样的矛盾并引发冲突。看来,知识和牛奶一样,都是可以掺三聚氰胺的,现在知识付费这么火热,是不是也要有类似“315”那样的机制,也要有消费者协会这样的机构,来打打假呢? 本文作者:高颜值新媒体专家,刘晨;请关注他的公众号、知乎和这个专栏“字典序列”。 当然你可能会说,10%的项目能赚钱,还有这么多去创业,难道不是泡沫。 但这并不能推论说,网游是没有商业模式的,火锅店服装店是没有商业模式的。 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 辨析:最后再提一下,不算是错误,但是基本的逻辑上有一个误区。 那么短视频创业者在争取这部分业务方面,相对于传统的制片公司、广告公司有什么优势呢?有三点: 短视频创业者自己有发布渠道,就算粉丝不多影响不大,但也比完全没有渠道的传统制片公司要强; 就算企业没有发布的计划,但是短视频创业者长期对外发布自己的
我们不想要太多的束缚
几千家B2C参与竞争,你现在还能叫出名字来的还有多少?真正有生命力的恐怕
不过,文章还没有修改完,就被领导劈头盖脸一顿批“不要乱写,要犯错误的。 但罗江春坦言,和
这个时候,他把所有商品和定单都转到我们平台上来了。那种聚集在一起讨论的共鸣感,渐渐消失了。2012年第一
就算难以改变什么,至少也得有“我只是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我的同行们却要因此失业了&rdqu